格隆匯12月10日|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《規(guī)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實施方案》,其中提到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省財政廳牽頭建立政府與金融機構協(xié)調溝通機制,協(xié)調解決項目融資問題,推動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、法治化原則對PPP存量項目貸款降息、展期。對已簽訂貸款協(xié)議的項目,金融機構要依法履約,根據項目資金需求,在符合放款條件、風險可控前提下及時發(fā)放貸款。嚴禁任何承諾保底收益率、固定回報等政府實際兜底風險的條款或變相舉債行為,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。嚴防新增政府欠費,防止逃廢債,保障各方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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